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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恩施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3年恩施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施州大道62号一栋102
当事人2:恩施云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街道柑子槽还建小区二期4C栋1503室
当事人3: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恩施市施州大道189号烟建小区C栋二单元501号
当事人4:湖北联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枫香坪村(万福国际)办公楼幢1-515号
当事人5:湖北鲲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1幢0902室
三、基本情况
根据《恩施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我市所属代理机构25%的比例作为被检查单位,原则上去年参与过监督评价的公司不再抽查。评价工作采用被监督评价单位自愿参加、支持鼓励其他单位积极申请参加的模式开展。
本次监督评价共抽取代理机构17家,其中1家为去年监督评价对象,11家2022年未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实际参与监督评价的代理机构共5家,共抽取项目19个,依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124号)及所附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书面审查、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评价。
共发现4类问题:
1.信息公开不规范。例如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非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2.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例如《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规定、采购文件前后矛盾;
3.未严格执行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例如对小微企业未按最高比例执行价格扣除;
4.档案整理不规范。例如采购计划备案表未归档、委托代理协议未归档或不规范、评审评分记录档案不完整。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市财政局采取现场座谈的方式,将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反馈给监督评价对象,责令各代理机构对涉及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加强政策学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加强公司内控管理,规范代理程序,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代理业务能力。
恩施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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