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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新郑市养老服务中心地块清表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新郑市养老服务中心地块清表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3-44
2、项目名称: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新郑市养老服务中心地块清表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5,259.58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2023-44 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新郑市养老服务中心地块清表工程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8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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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新郑市养老服务中心选址位于新郑市中华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南,双泊河以西。项目用地面积约为50275.86平方米(75.41亩),拟建设总面积42712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养老康复中心 、食堂、后勤中心、老年健康科及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总投资38837.55万元,其中涉及清表面积约112.5亩。
5.2 建设地点:新郑市梨河镇
5.3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5.4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5.7 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8 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5.9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的施工
5.10 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现场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 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
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 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节能政策: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本项目若含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4.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鑫鸿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豫企投返乡创业园00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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