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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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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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30228]-0023号;
2.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80万元/年,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最高限价:300元/吨,(本次招标以元为单位进行报价,报单价);
5.服务需求:浓缩液处理服务,包含浓缩液处理工程的设计、设备安装、日常运维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6.服务期: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077384381@qq.com;
(1)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联系电话及邮箱)(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077384381@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 址: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3624470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30228]-0023号;
2.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80万元/年,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最高限价:300元/吨,(本次招标以元为单位进行报价,报单价);
5.服务需求:浓缩液处理服务,包含浓缩液处理工程的设计、设备安装、日常运维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6.服务期: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077384381@qq.com;
(1)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联系电话及邮箱)(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077384381@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 址: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3624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