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公告柳江财政〔202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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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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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LZZC2021-G3-00565-GXGS
二、项目名称:柳州市柳江区辖区范围内19条河道(河段)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四、基本情况
经审计调查发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柳州市柳江区辖区范围内19条河道(河段)勘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LZZC2021-G3-00565-GXGS)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行为。本机关于2023年2月15日派出检查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经查,该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设置中,“人力资源及人员资历(满分15分)”评分项及“资信分(满分30分)”评分项的评分标准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及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以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评分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2、处理结果:责令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给予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存在异议,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财政局或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二、项目名称:柳州市柳江区辖区范围内19条河道(河段)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东葛路 72号同开大厦六层2、5 号 |
四、基本情况
经审计调查发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柳州市柳江区辖区范围内19条河道(河段)勘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LZZC2021-G3-00565-GXGS)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行为。本机关于2023年2月15日派出检查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经查,该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设置中,“人力资源及人员资历(满分15分)”评分项及“资信分(满分30分)”评分项的评分标准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及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以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评分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2、处理结果:责令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给予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存在异议,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财政局或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