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E4106010760230380001
项目名称
鹤壁市鹤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编号
E4106010760230380001001
标段名称
鹤壁市鹤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资审公告信息
 
鹤壁市鹤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23-1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鹤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已由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备案代码 2311-410602-04-05-73060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鹤山区鹤源建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鹤壁市鹤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是根据鹤山区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围绕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任务以及亟需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带动关联产业价值提升为导向,选择生态环境效益高、实施紧迫性强、对关联产业具有较强的价值溢出的项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技术路线、运作模式等,达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通过剖析鹤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境问题,选取一些符合鹤山区的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规划,且实施过程中能有效落地,能实现预期的收益等一批涉及环境敏感型产业集聚区开发方向、生态产业开发方向或清洁能源方向的关联性项目,将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的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鹤壁市鹤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策划、项目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环评报告和其他专项咨询工作。其中项目策划工作包括本项目不限于前期策划、经济分析、项目测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定位化等工作;勘察设计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子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造价咨询包括本项目所有造价编制、造价咨询工作;其他专项咨询工作,根据项目需要开展。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涵盖三方面内容,分别是(1)策划部分:统筹结合区现状,包装谋划EOD项目并编制实施方案,最终成果满足国家入库要求,EOD项目整体获得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并引入资本金,引导项目顺利落地。(2)勘察设计部分: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含优化、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及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组织专家论证或完成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指派驻场设计代表,进行施工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3)造价咨询部分:所有涉及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2.3建设地点:鹤壁市 
2.4服务周期:自招标人委托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止。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相关行业标准及发包人的相关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 1 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咨询或工程勘察或设计类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项目参与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相关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EOD策划专业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4)拟派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5)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以上参与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提供2023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人员同时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①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③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扫描件附进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上传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14日9时0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于2023年5月26日12:00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以下简称“新版CA驱动”),“河南省公共资源证书助手”将停止使用。“新版CA驱动”支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三家数字证书互认,因技术原因暂不支持信安CA数字证书,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交易主体可以咨询以上三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免费申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已在河南省内办理过北京CA、华测CA、深圳CA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fw.ggzy.hebi.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壁市鹤山区鹤源建工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鹤山区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直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锦绣花园15号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3.com
9. 行政监督单位
行政监督单位: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监督电话:0392-2316961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文件.pdf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