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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取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协作单位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取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协作单位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1/23 10:19:03
存证哈希值:
027F0FA9EA4477F57A04EEE5BF1204281BCFFD9100DAD755C6C30D94B789B92A
区块高度:
25835443

 
【信息时间:2023/11/2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取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协作单位(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选取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协作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取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协作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服务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协作服务。咨询服务费预估50万元(以实际结算咨询费为准)。
2.2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
2.2.1招标范围: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协作服务;
2.2.2服务内容: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协作服务。
2.3服务地点:南平市。
2.4服务期: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国内投标人。
(2)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造价咨询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招标代理备案且同时具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要求办公场所必须具备开标室、评标室、财务室、监控室及专家抽取室,且监控设备已接入福建省财政厅。
(3)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1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1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上所署单位为准)。
(4)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1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1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上所署单位为准)。
 (5)投标人应以书面承诺方式同意,根据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的业务需求,向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注至少两名及以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工程造价师),转注人员社保须在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工资由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协作单位应于每月十日前将转注人员工资转入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函格式自拟)。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其他资格要求另详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 23 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 29 日23时00分00秒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即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②电子保函(投标人也可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电子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2023年 12 月 19 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附件:
招标文件.doc
授权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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