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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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莆田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项目编号:LCZ(2023)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公开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人工造林面积约960亩,工程造价约3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作业设计》中的内容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要求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的种植任务,2024年5月前完成2024年度的种植任务;本项目种植和第一年抚育完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造林种植后,抚育期3年后竣工验收(具体工期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作业设计》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相关的营造林施工经验。【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11月22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会议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0594-2221219、18159395200。
7.3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9. 公告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保函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编号均可。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公开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人工造林面积约960亩,工程造价约3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作业设计》中的内容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要求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的种植任务,2024年5月前完成2024年度的种植任务;本项目种植和第一年抚育完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造林种植后,抚育期3年后竣工验收(具体工期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作业设计》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相关的营造林施工经验。【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11月22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会议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0594-2221219、18159395200。
7.3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9. 公告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保函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编号均可。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