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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赵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弱电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0000782J00005001001
招标内容:

赵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弱电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以赵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赵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赵行审投资审[202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赵县李春大道与梨香大街交叉口西北角,东临梨香大街,南临李春大道,西北邻赵藁公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赵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弱电智能化工程,工程主要包含综合布线和网络设备、信息机房、安防监控系统、智慧法庭建设、诉讼服务大厅、会议室建设、数字审委会系统等。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项目包含综合布线和网络设备、信息机房、安防监控系统、智慧法庭建设、诉讼服务大厅、会议室建设、数字审委会系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180天,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按甲方通知要求配合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注册完之后必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招标小组成员: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龙;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1.3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3 09:00至2023-11-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赵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城内永通路57号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558号
邮编: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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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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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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