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处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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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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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处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城市环境卫生处理服务,包括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化(贮)粪池的粪便清运处置以及粪管疏通服务。
化(贮)粪池每年常规彻底清理两次,分别为1月和6月,同时做到常年服务响应,及时清运、处置、疏通(房屋管道出口至化粪池进口段),确保粪池不满溢;吸粪车驶离清运点前,将粪池周围污物清扫干净等服务,服务期1年。
根据杭州市垃圾清洁的相关管理办法,垃圾清运服务均由各辖区的环境卫生所统一承担杭州市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职责。各城区作为垃圾清运费收费主体不变,即由各城区环卫部门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清运服务公司支付垃圾清运服务费。
根据以上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负责该片区的杭州市上城区小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本项目的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市上城区小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丰家兜2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解放路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553.9 KB
采购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处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城市环境卫生处理服务,包括解放路院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化(贮)粪池的粪便清运处置以及粪管疏通服务。
化(贮)粪池每年常规彻底清理两次,分别为1月和6月,同时做到常年服务响应,及时清运、处置、疏通(房屋管道出口至化粪池进口段),确保粪池不满溢;吸粪车驶离清运点前,将粪池周围污物清扫干净等服务,服务期1年。
根据杭州市垃圾清洁的相关管理办法,垃圾清运服务均由各辖区的环境卫生所统一承担杭州市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职责。各城区作为垃圾清运费收费主体不变,即由各城区环卫部门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清运服务公司支付垃圾清运服务费。
根据以上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负责该片区的杭州市上城区小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本项目的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市上城区小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丰家兜2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解放路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553.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