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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社会福利院办公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办公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XT2023-16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19,6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器类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72,5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台式计算机 办公设备电器类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72,5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60个日历日。
合同包2(家具类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47,08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办公桌 办公设备家具类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47,08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器类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2(家具类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器类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应按电子谈判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时,电子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该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家具类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应按电子谈判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时,电子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该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4.本次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宝塔区柳林镇山狼岔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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