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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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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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服务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2.2招标范围:为提高财政专户资金增值收益,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增值运作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财库〔2017〕22号)、《邯郸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实施办法》(邯财库〔2019〕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投标人得分及排名情况,根据投标人的排名情况确定入选开户银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邯郸市区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和国有控股银行总行或邯郸分行,并提供财政部制发的有效文件或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其为国有和国有控股银行的各类文件材料(复印件),并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4 00:00:00 至
2023-11-30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四期)服务项目;服务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2.2招标范围:为提高财政专户资金增值收益,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增值运作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财库〔2017〕22号)、《邯郸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实施办法》(邯财库〔2019〕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投标人得分及排名情况,根据投标人的排名情况确定入选开户银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邯郸市区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和国有控股银行总行或邯郸分行,并提供财政部制发的有效文件或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其为国有和国有控股银行的各类文件材料(复印件),并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4 00:00:00 至
2023-11-30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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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169号 | 地址: | 邯郸开发区世纪大街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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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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