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2023年12月大唐南康隆木乡二期风电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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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西 | 城市 | 赣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施工总承包 | |
采购单位 | 大唐(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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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2023 年 12 月大唐南康隆木乡
风电场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大唐(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康隆木乡风电场工程已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赣 市行审证(1)字〔2018〕203 号,项目统一代码:2018-360700-44-02-0311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自筹与银行 贷款比例 2:8),招标人为大唐(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工程场址位于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境内,场址毗邻吉安市遂川县、赣州 市上犹县。场址北距遂川县约 15km,西南邻上犹县约 44km,东南抵南康区约 62km。
2.2 建设规模:本期场内安装 9 台 5.6MW 风力发电机组,其中 1 台限容 5.2MW 风力 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为 50MW。就地风机单元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发电机出口经电 缆接至就地箱式变电站低压侧,升压至 35kV 后通过 35kV 集电线路引接至大唐南康隆木乡 一期风电场内 110kV 升压站的 35kV 屋内配电装置。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计 279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 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以外招 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附件、塔筒及附件、箱变、高、低压电缆)的采购、供货、保管(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锚栓供货;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安装(含电气 安装及配合调试)、箱变安装(风机到箱变电缆及箱变到铁塔电缆Ⅰ敷设及安装)、集电线 路建筑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集电线路地埋段、施工便道征、租地工作、联 络、试验(项目常规试验、特殊试验及并网性能试验等所有试验)并取得国家及当地电网所 要求认可的相关(试验)报告(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需明确具体保工期节点的专项协调方 案)。并配合完成公司集控中心接入工作。投标人需负责环保、水保(含植物等相关措 施)、安全设施、消防、职业病防护、防雷工程的材料设备购置、施工;工程验收(防雷接 地、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
服务;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按照发包人的工程管理策划,实施现场的
安全文明施工,含临建设施、安全文明标示、标志牌、施工现场“六牌两图”。
一期、二期风电场分界点:1、完成集电Ⅲ线、集电Ⅳ线接入升压站 35 千伏开关室对应 开关柜施工(包含终端头制作并接入开关柜出口及防火封堵)2、完成风电厂区通讯接入继 保室通讯屏柜并能与工程师站、集控中心正常通讯。3、包含施工总平面图北区及以 FJ01# 风机支路起点为分界点,本标段包含 FJ01#支路、弃土场、场坪、基础、风机安装、水土保 持等所有施工。
2.5 招标编号:CWEME-202312JXLM2J-S00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和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建筑安装工程或升压站或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
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
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
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
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关联
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详 见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12 月 11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纸质文件暂不递交,如需邮寄以后续通知为准(请勿自行邮寄)。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 555 号时间广场 A 座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 编:10004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ice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燃料物资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