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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平县银山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生物有机肥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
2023年东平县银山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生物有机肥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编号:SDGP370923000202302000185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编号:DP-ZC-20231120-01-01
项目名称:2023年东平县银山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生物有机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8.75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采购需求:项目区耕地进行地力培肥10000亩,每亩施肥0.125t。实施地力检测,实施前后各一次。有效活菌数≥5 亿/g,有机质≥40%,颗粒状,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生物有机肥》(NY884-2012)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且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免登记的除外),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谈判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谈判文件。
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请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谈判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类“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
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2858759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银山镇驻地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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