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高铁新城产业园站前路、东阳路挡土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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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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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邵阳高铁新城产业园站前路、东阳路挡土墙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151
采购人(甲方):沪昆高铁邵阳北站站前开发服务中心
邵阳高铁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乙方):湖南鼎旺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高铁新城产业园站前路、东阳路挡土墙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151
(3)项目内容:该工程位于邵阳高铁新城产业园,主要内容为站前路、东阳路挡土墙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现浇悬臂式挡墙,强夯地基,挡墙泄水孔、变形缝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为准)。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李海阳 。
(6)联系电话: 18175925187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元
大写: 壹佰壹拾柒万柒仟壹佰零壹元贰角肆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t分期付款: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前,工程款按工程计量金额的80%支付(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主管结算审查,除留存质保金外(质保金3%),付清工程款、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复查合格后付清。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4日,完成日期:2024年1月14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 新邵县坪上镇
(3)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
(4)履约担保:/。
(5)质量保证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建设主体、监理单位 。
(2)验收方式: 本工程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 。
(3)验收标准: 合格工程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 二 份,供应商执 二 份,监管单位执 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邵县坪上镇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备案单位(盖章)
2023年11月20日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151
采购人(甲方):沪昆高铁邵阳北站站前开发服务中心
邵阳高铁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乙方):湖南鼎旺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高铁新城产业园站前路、东阳路挡土墙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3】000151
(3)项目内容:该工程位于邵阳高铁新城产业园,主要内容为站前路、东阳路挡土墙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现浇悬臂式挡墙,强夯地基,挡墙泄水孔、变形缝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为准)。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李海阳 。
(6)联系电话: 18175925187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4元
大写: 壹佰壹拾柒万柒仟壹佰零壹元贰角肆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t分期付款: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前,工程款按工程计量金额的80%支付(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主管结算审查,除留存质保金外(质保金3%),付清工程款、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复查合格后付清。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4日,完成日期:2024年1月14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 新邵县坪上镇
(3)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
(4)履约担保:/。
(5)质量保证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建设主体、监理单位 。
(2)验收方式: 本工程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 。
(3)验收标准: 合格工程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 二 份,供应商执 二 份,监管单位执 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邵县坪上镇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备案单位(盖章)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