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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人才公寓1号楼空气能制冷制热生活用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梅河口市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人才公寓1号楼空气能制冷制热生活用
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TG2023-0036-C)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梅河口市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人才公寓1号楼空气能制冷制热生活用水工
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8.209710万元,招
标人为梅河口市河东城镇化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空气能机组、风盘等;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河口市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人才公寓1号楼空气能制冷制热生活用水
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河口市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人才公寓1号楼空气能制冷制热生活用水
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所
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
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
3.8未被列入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中高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天成国际39号楼69门
市)报名免费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梅河口市福民街道梅河口体育公园万人体育场A区贵宾通道一楼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梅河口市福民街道梅河口体育公园万人体育场A区贵宾通道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梅河口市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人才公寓1号楼空气能制冷制热生活用水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GTG2023-0036-C
1.招标条件
梅河口市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人才公寓1号楼空气能制冷制热生活用水工程项
目已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95号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河
东城镇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中高泰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人才公寓1号楼空气能制冷制热生活
用水工程项目。
2.2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0元。


2.3供货地点:梅河口市河东城镇化置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空气能机组、风盘等;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2.5供货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
商,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
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
3.8未被列入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中高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天成国际39号楼69门市)报名免费领取
文件。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
(5)未被列入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14时00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福民街道梅河口体育公园万人体育场A区贵宾通道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
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河东城镇化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银河大街东段慧谷工业园办公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 3355 号超达创业园8幢509号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河东城镇化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银河大街东段慧谷工业园办公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 3355 号超达创业园8幢509号房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入勿欠艹(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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