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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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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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19158-009-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009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19158
四、项目名称: 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 北京和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横一条31号金泰翔达写字楼4层4012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阜新市海州区无人机产业园建设项目绩效重点评价;2.盘锦市本级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项目绩效重点评价;3.锦州市黑山县新工业大街道路管网工程项目绩效重点评价;4.铁岭市中心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绩效重点评价。
履约要求: 1.制定绩效重点评价方案。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15个. 3.制定证据收集计划.4.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等。其中,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数量的30%,同时,现场勘察的项目资金占比应不低于评价资金总额的50%。5.重点评价项目对该项目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6.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7.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出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申报2024年部门预算的绩效目标和指标。8.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9.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履约期限: 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履约地点: 沈阳市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相关单位、省财政厅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19158-009-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009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19158
四、项目名称: 2023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2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北陵大街4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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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 北京和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横一条31号金泰翔达写字楼4层40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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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阜新市海州区无人机产业园建设项目绩效重点评价;2.盘锦市本级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项目绩效重点评价;3.锦州市黑山县新工业大街道路管网工程项目绩效重点评价;4.铁岭市中心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绩效重点评价。
履约要求: 1.制定绩效重点评价方案。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15个. 3.制定证据收集计划.4.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等。其中,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数量的30%,同时,现场勘察的项目资金占比应不低于评价资金总额的50%。5.重点评价项目对该项目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6.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7.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出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申报2024年部门预算的绩效目标和指标。8.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9.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履约期限: 提交报告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履约地点: 沈阳市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相关单位、省财政厅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