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浏阳市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数300-700人)项目合同公告

浏阳市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数300-700人)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309220001-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洲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年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学生数300-700人)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3092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教师机 台式计算机 详见分项报价表 12 63360
2 学生机 台式计算机 详见分项报价表 450 1512000
3 交换机 交换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24 15720
4 交互智能平板 触控一体机 详见分项报价表 10 147000
5 推拉绿板 教学仪器 详见分项报价表 10 9600
6 机柜 机柜 详见分项报价表 10 6800
7 网线 其他网络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12 7920
8 辅材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详见分项报价表 12 9000
9 正版电子互动教学软件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分项报价表 10 9600
10 教师桌(含靠背皮凳) 教学、实验用桌 详见分项报价表 12 9000
11 学生桌(含实木椅子) 教学、实验用桌 详见分项报价表 450 197100
12 施工费 其他安装 详见分项报价表 450 72000
 合计金额小写: 20591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伍万玖仟壹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甲方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验收合格后,2023年度付款60%(付款时需凭学校验收合格单、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入库单、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款20%(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湖南洲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800235830902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是原装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等责任概由供应商家负责。
2、要求商家有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项目整体质保三年,其中主机(教师机、学生机)按照承诺期算,上门免费服务,易损件可按品牌厂家的惯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全部免费保修。质保期外,提供零部件成本价,出示相应发票。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成本价格表中单列及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的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浏阳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5、如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意见大,且不能得到及时更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以后来参加投标的资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协信星澜汇办公2栋30楼

法定代理人: 谭应启 法定代理人: 向军

委托代理人: 李凡 委托代理人: 胡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2813920

传真: 0731-83624782 传真:


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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