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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创建自治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创建自治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405355554@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2023057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创建自治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5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5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创建自治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2023057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创建自治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创建自治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创建自治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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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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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创建自治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示范学校建设项目服务单位(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3)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4)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1.(3)-(5)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405355554@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1号楼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1号楼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东兴街12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1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3)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4)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405355554@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会以邮件形式发放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1号楼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1号楼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十四小学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东兴街12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1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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