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路灯亮化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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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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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编号:正群莆招【2023】招04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路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佐宁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宇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聚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城厢区常太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3年11月21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受邀请投标人可直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内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标人同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媒介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
地址: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3年11月21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路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佐宁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宇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聚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城厢区常太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3年11月21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受邀请投标人可直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内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标人同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媒介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
地址:城厢区常太镇东青村民委员会,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