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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力新城防水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群力新城防水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ZWGG-2313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群力新城防水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0 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群力新城防水维修项目;



规模:群力新城防水维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群力新城防水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
七、其他
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 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 关规定,对群力新城防水维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 建设规模:群力新城防水维修;1.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施工;1.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1.1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群力新城小区;
1.5 质量标准:合格;
1.6 招标控制价:180 万元;
1.7 付款方式: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进场施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 30%的预付款,工程 施工完成 80%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款 75%,全部施工完成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验 收合格(竣工资料完整)后,乙方上报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工程款结算至合同额的 97%,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后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乙方是否完成缺陷责 任,核实后如无异议,将质保金无息返还乙方。
1.8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开户行或开户行信息;2.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配备 1 名项目经理与招标人进行对接,同时负责现场全部施工 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 3 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 险的有效证明;
2.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 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2.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 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7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8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
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供应项目外,为供应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供应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格 式自拟);
2.10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
3.2、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 7 号三楼
3.3、方式:现场获取。
3.4、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 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 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gztb.zbytb.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 7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huizhao8237031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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