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S249咸丰境甲马池中学至坪坝营村出口段大修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ESXF-20231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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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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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S249咸丰境甲马池中学至坪坝营村出口段大修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ESXF-20231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311QT-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249咸丰境甲马池中学至坪坝营村出口段大修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恩施州公路管理局以鄂交发[2023]14号、恩施州路养[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贰万玖仟柒佰肆拾捌元整(29748.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坪坝营镇 建设规模:S249咸丰境甲马池中学至坪坝营村出口段大修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由于设备在招投标时作为暂估价暂列,据有关规定,现对设备进采购。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和验收;2.验收合格后设备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交货地点:工程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45日历天。 | ||||||||||||||||||||||
2.3其他: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的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信息化相关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互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非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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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