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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400-005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标的名称为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药采购项目,属于零售业行业。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30日 15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中段14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
联系方式: 024-53888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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