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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旋翼式液封水表等一批次(第二次)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旋翼式液封水表等一批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旋翼式液封水表等一批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材料采购采购清单: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1
备注2
小液封水表
DN15

17000
不锈钢钟罩、含检定费、不含接头
提供样品1只
小液封水表
DN15L

6000
不锈钢钟罩、含检定费、不含接头

小液封水表
DN20

10
不锈钢钟罩、含检定费

小液封水表
DN20L

10
不锈钢钟罩、含检定费

小液封水表
DN25

50
不锈钢钟罩、含检定费

小液封水表
DN40

5
不锈钢钟罩、含检定费

小液封水表
DN50

50
不锈钢钟罩、含检定费

可拆式水表
DN80

3
(含检定费)
提供样品1只
可拆式水表
DN100

20
(含检定费)

可拆式水表
DN150

15
(含检定费)

可拆式水表
DN200

2
(含检定费)

不锈钢水表接头
DN15

3000
一套两个

用途及使用范围
2023-2024年度新用户工程、周检表更换及更新改造等工程使用。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比选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经比选人确认并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3、交货地点:由比选人指定。
2.4、供货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水表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若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本项公告3.3要求的审计报告、以及技术资料等可使用授权厂家资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90万元及以上的包含水表购销合同业绩至少1个,其中小液封水表金额占提供业绩合同总金额的80%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且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
3.3 2020-2022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年;(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必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3.4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投标承诺书原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承诺书原件)。
3.7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3.8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 接比选人通知后12小时内供货到达比选人指定的所辖地点;(提供承诺书原件)
3.9投标人需按照比选公告采购清单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信息一览表(格式自拟),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提供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开标时,样品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样品信息一览表不作为废标的条款,但投标人应主动配合按此要求进行递交;(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还,转交比选人;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样品暂存在比选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到比选代理机构退还;其余投标人样品评标完后,当天现场退还;如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领取,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投标样品)
3.10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1 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8月-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不提供。
3.12 以上资料,除注明须提供原件的外,仅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 11 月 30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12 月 4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12 月 4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万盛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4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023-67453670(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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