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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梦梅溪湖中央公园项目售楼部软装供货征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梦梅溪湖中央公园项目售楼部软装供货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金梦梅溪湖中央公园项目售楼部软装供货;​
1.2采购人:湖南金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梅溪湖二期片区,雷高路与雪松路交汇处东北角,地块南临雪松路,西临雷高路,东临铃兰路。售楼部软装供货部分面积约651平方米。
1.6采购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精装效果图、软装设计方案进行整体软装深化反提资,包括但不限于灯具及家具厂家深化、现场点位提资、现场情况核验、项目竣工资料提报等工作,且保证提交的工作成果符合甲方要求。
1.7供货周期:15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软装供货业绩【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  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扫描件电子版一份)【须包含: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④“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⑤其他证明材料】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报名;逾期递交的均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金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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