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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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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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湖州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项目名称: 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施办本系统法》(浙残联发[2016]11号)要求,自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以下简称“添翼计划”) 以来,全省已有数百名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在儿童福利机构内得到了专业康复训练,康复效果十分显著,改善了残疾儿童养育、生存状况,为继续做好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惠及更多贫困家庭儿童,拟对我市残疾儿童添翼计划(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购买2024年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4万元。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添翼计划”项目的通知》(浙民[2015]210 号文件)确定浙江康复医院(原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对全省各市、县 (市、区)儿童福利机构定期进行业务指导的要求,自2016年以来,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添翼计划”项目均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浙江康复医院实施,服务稳定,成效明显:其中4名儿童进入幼儿园学习,6名儿童进入普校随班就读,另有10名儿童进特校学习,1名少年考取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电子商务专业,5名满18周岁进入福利工厂,大部分儿童肢体功能明显提高,认知言语及生活自理能力不断提升,对回归家庭和社会有了很大的帮助。为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与完成速度,拟与浙江康复医院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浙江康复医院是省民政厅直属的一所集康复、医疗、特殊教育、培训科研于一体的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和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省级“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项目添翼计划”技术支持单位,是浙江省唯一一家最具综合性的医疗康复机构。
专业服务团队强大,现有工作人员210多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0多名。
职能完善,其承担了为孤残儿童、残疾军人等民政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服务;为社会患者尤其是为残疾儿童、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等各项职能。
综上所述,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认定本项目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康复医院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康复医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观音塘路10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30日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杭长桥南路43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216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628.5 KB
采购人: 湖州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项目名称: 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施办本系统法》(浙残联发[2016]11号)要求,自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以下简称“添翼计划”) 以来,全省已有数百名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在儿童福利机构内得到了专业康复训练,康复效果十分显著,改善了残疾儿童养育、生存状况,为继续做好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惠及更多贫困家庭儿童,拟对我市残疾儿童添翼计划(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康复服务项目(2024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购买2024年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康复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4万元。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添翼计划”项目的通知》(浙民[2015]210 号文件)确定浙江康复医院(原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对全省各市、县 (市、区)儿童福利机构定期进行业务指导的要求,自2016年以来,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添翼计划”项目均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浙江康复医院实施,服务稳定,成效明显:其中4名儿童进入幼儿园学习,6名儿童进入普校随班就读,另有10名儿童进特校学习,1名少年考取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电子商务专业,5名满18周岁进入福利工厂,大部分儿童肢体功能明显提高,认知言语及生活自理能力不断提升,对回归家庭和社会有了很大的帮助。为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与完成速度,拟与浙江康复医院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浙江康复医院是省民政厅直属的一所集康复、医疗、特殊教育、培训科研于一体的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和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省级“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项目添翼计划”技术支持单位,是浙江省唯一一家最具综合性的医疗康复机构。
专业服务团队强大,现有工作人员210多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0多名。
职能完善,其承担了为孤残儿童、残疾军人等民政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服务;为社会患者尤其是为残疾儿童、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等各项职能。
综上所述,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认定本项目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康复医院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康复医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观音塘路10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30日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杭长桥南路43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216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628.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