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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消泗乡汉洪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人民政府蔡甸区消泗乡汉洪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6 12:18|发布单位: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07|项目监管地:蔡甸区|:
【项目概况】
蔡甸区消泗乡汉洪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SJ-ZFCG-2023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3116720-6390
3、项目名称:蔡甸区消泗乡汉洪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5.064014(万元)
6、最高限价:175.064014(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承诺函 ;并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及不良行为,只承担本工程;(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并同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安全员)的身份证、上岗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承诺函 ,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338-开标室一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核减办法。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3、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人民政府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泗通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珞狮路210号博文花园21幢4C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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