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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工程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3201010367142482001002
编号: AJB180009-03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工程景观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变更字[201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9686.8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29686.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景观工程设计
        2.2 工程地点:位于江北新区核心区定山大街与滨江大道交界处以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浦口区顶山街道,定山大街与滨江大道交界处以北,总建筑面积75256.3平方米,本次景观工程总设计面积约45174.08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8902.05平方米,广场和道路面积约26272.03平方米,投资估算约5480万元。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7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48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景观规划与设计;整体硬质铺装设计; 整体软质环境设计;功能性设施设计; 雕塑、小品以及公共休闲设施的环境布置以及其他构筑物的艺术处理;室外广场(含道路)、公共空间环境设计; 物业管理设施等; 景观范围内的综合管网等。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分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项目施工图审查等其他报审报批工作及工程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指导等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8分)
2013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景观工程面积在2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景观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多得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2013年10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景观工程面积在2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景观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奖项(满分2分)
2015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市级(含地市级)的得1分,满分2分。限评一个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提供设计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设计构思(30分)、
6.5.1、总体设计思路:总平面图的功能布局完整、合理,总体建筑立面效果表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项目的使用功能、与周边环境及内部相协调。(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5.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对投标人设计理念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施工可行性、经济性、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情况等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5.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6、项目解读(20分)
6.6.1、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6.2、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6.3、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6.4、成本控制:设计时对项目投入成本的控制,表达科学、合理、全面(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7、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6分)
6.7.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7.2、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注册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7.3、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注册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7.4、风景园林专业人员2名: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每人得2分;满分4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7.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注册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7.6、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注册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7.7、市政专业1名: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得2分;满分2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
a.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b.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c.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d.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e.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0月12日15时31分到 2018年10月19日15时31分为止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8.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如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5开标时,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上述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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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8370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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