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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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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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N510189202300040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11-27 |
采购人 |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
项目包个数 | 1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统一结算率:40.00% |
定标日期 | 2023-11-27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报价 | 供应商名称:四川衡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604-608室;中标(成交)金额:统一结算率:40.00%; 主要标的: 品目名称:审计服务;采购标的:2023年司法会计鉴定服务;服务范围:1.服务内容和范围 1.1服务内容: 对高新区公安局受理、立案的各类需要司法会计鉴定资金去向及用途、来源及交易情况的经济犯罪案件提供司法会计鉴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经济犯罪类型:非法集资、职务犯罪、合同诈骗、洗钱、非法经营、涉税犯罪、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假币犯罪、金融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根据采购人要求参加出庭工作。 司法会计鉴定的资金范围包括:涉案单位及其关联单位所有或管理的资金;涉案单位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员工及其他关联人员的涉案资金;涉案单位或个人违法所得及其所产生的孳息;其他因案侦需要司法会计鉴定的资金。 1.2范围: 1.2.1资金情况 核实涉案公司及关联公司、个人资金总量及去向。 1.2.2经营情况 (1)核实该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核实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有无真实交易,核实记录是否完整、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多计收入,有无截流、转移收入或将收入账外存放形成资金体外循环等。 (2)核实营收、支出情况,核实其利润是否准确,有无虚假盈亏、人为调节利润现象。 1.2.3贷款情况 (1)核实该公司及关联公司向银行或担保机构抵押贷款的资金流向,检查企业贷款到账情况和贷款资金去向,银行还贷、付息情况。 (2)核实向银行提供的贷款资料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 (3)核实向银行抵押贷款及向担保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有无重复抵押和虚假担保的迹象。 1.2.4民间借款 核实该公司及关联公司、民间融资、借款的情况,还本、付息情况,资金总量及去向。 1.2.5对司法会计鉴定中发现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予以提示。 服务要求:2.服务及质量要求 (1)对涉嫌经济犯罪的企业及关联公司司法会计鉴定的技术依据主要是《企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单位财务制度》、《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筑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管理法规和财务规定等。 (2)司法会计鉴定过程和鉴定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 (3)对企业单位年度部门决算和司法会计鉴定应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决算报表要求》。 (4)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侦查员,以查清是否涉嫌刑事犯罪为目的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出具的鉴定报告应当可以作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证据使用。如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不符合刑事诉讼相关规定,需按照检察院、法院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出具补充鉴定报告。 (5)供应商应当选派有同类案件司法会计鉴定经验的工作人员,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鉴定工作流程和方法、鉴定内容及具体实施方案、鉴定人员配置、鉴定时间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6)采购人应当至少提前12小时通知供应商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接受司法会计鉴定任务,每一起案件首次任务交底,供应商应当至少派一名注册会计师到场,交底后第二天供应商应当书面提供本次司法会计鉴定任务的项目组成员名单(含项目组成员从业履历及从业资质、加盖供应商鲜章)至采购人处。 (7)项目组成员应当按照采购人侦查员提出的工作时限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两次以上(含)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或在联合体内重新指定其他成员完成后续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项目负责人至少每个月一次主动到采购人办公地向采购人报告司法会计鉴定项目进展情况,听取采购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未能按本条前述条件履约,且最终的鉴定报告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结合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对项目进展情况及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金额(元):2,000,000.00。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张薇、曾国兵、陈焯(采购人代表) |
评审情况附件 | 2023年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衡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pdf |
备注 |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备案号:51018923210200006135[2023]01169; 2.采购品目名称:C23030000审计服务;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 4.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