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门村农旅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配套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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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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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屏门村农旅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配套工程 | ||
编号 | A3205820001003647 | ||
招标人 | 建设单位 | 淳安县屏门乡屏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 |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杭州双珑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时代中心5-703 |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法人 | 洪晓华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段家荣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证书 | ||
注册证号 | 浙2332021202334082 | ||
中标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3元 | ||
工期 | 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让利幅度 | 11.8% | ||
公示期限 | 2023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8日 | ||
异议、投诉 | 名称(地址) | 淳安县屏门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电话 | 0571-64996044 |
备注:交易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交易发起人提出。交易发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