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闲置营业房竞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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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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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出租房屋概况
出租标的明细表
二、招租方式
1.按照第三方评估底价为竞租起租价。
2.采取三轮竞租方式,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第
三轮出现两家或以上最高竞租价相同的情形时,增加一轮以最高价确定承租资格;如第四轮仍出现两家或以上最高竞租价相同的,以登记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承租资格。
3.如竞租报名未满2家,直接确定承租人的承租权。
三、租赁期限
1.租赁合同期限为1-3年。其他事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2.免租期:按公司管理规定减免装修期。
四、房屋租赁底价及租金收缴办法
1.租赁底价依据: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底价为起租价。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3.承租方按照每年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第一年度的年租金。每年租金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交清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
4.承租的企业和个人,如在竞租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自行放弃租赁资格,已交定金不予退还,抵扣拍卖佣金和合同缔约损失。
五、承租对象及报名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应交报名定金。
3.承租人是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
六、承租条件
1.承租人报名时需交定金,定金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川县农商行城区支行
账号:3305 0120 0000 00996
2.报名定金及佣金:佣金标准为年租金的2%,由承租人承担。若承租成功,报名定金扣除佣金后剩余部分不计息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若未承租成功,则招租人应在招租程序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定金。
3.租赁业态: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4.承租方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5.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七、信息发布媒体
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cnqc.gov.cn
八、签订合同要求
1.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企业的需法定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并加盖印章。
2.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为统一格式由甲方提供,不作修改。
3.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相关证明文件。
九、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乔庄镇浙金大道231号)。
3.竞租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14:30。
4.联系电话:0839-7204877 186-8391-8101何女士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出租标的明细表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起租价(元/㎡/月) | 报名定金(元) | 备注 | |
一层 | 二层 | |||||
1 | 糖果厂5幢1-8 | 53.16 | 80 | 20000.00 | ||
2 | 糖果厂5幢1-16 | 50.38 | 80 | 20000.00 | ||
3 | 华西小区13栋103号 | 56.76 | 108.74 | 一层14二层 9 | 6000.00 | 整体招租 |
4 | 华西小区13栋105号 | 138.28 | 138.28 | 一层14二层 9 | 10000.00 | 整体招租 |
5 | 甬苑3幢19-2号 | 43 | 15 | 2000.00 | ||
6 | 甬苑4幢23-1号 | 19 | 15 | 1000.00 | ||
7 | 甬苑6-7幢38号 | 48 | 15 | 2500.00 | ||
8 | 丝绸厂1幢4号 | 39.09 | 10 | 1500.00 | ||
9 | 丝绸厂1幢5号 | 43.46 | 10 | 1500.00 | ||
10 | 丝绸厂1幢6号 | 43.46 | 10 | 1500.00 | ||
11 | 人民公园3(12号) | 36 | 38 | 5000.00 | ||
12 | 人民公园6号 | 48 | 38 | 6000.00 | ||
13 | 农行小区6幢后门左1号 | 46.58 | 30 | 5000.00 | ||
14 | 建设小区2号 | 46.15 | 58 | 10000.00 | ||
15 | 滨河小区后门1号 | 87.43 | 35 | 10000.00 | ||
16 | 滨河小区后门左1号 | 92.68 | 35 | 10000.00 | ||
17 | 山珍市场2号 | 43.51 | 30 | 5000.00 | ||
18 | 马家院4幢2号 | 51.18 | 13 | 2000.00 | ||
19 | 马家院5幢2号 | 51.18 | 13 | 2000.00 | ||
20 | 马家院8幢3号 | 51.18 | 13 | 2000.00 | ||
21 | 马家院8幢8号 | 58.01 | 13 | 2500.00 | ||
22 | 马家院8幢9号 | 58.01 | 13 | 2500.00 | ||
23 | 马家院8幢12号 | 58.01 | 13 | 2500.00 |
二、招租方式
1.按照第三方评估底价为竞租起租价。
2.采取三轮竞租方式,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第
三轮出现两家或以上最高竞租价相同的情形时,增加一轮以最高价确定承租资格;如第四轮仍出现两家或以上最高竞租价相同的,以登记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承租资格。
3.如竞租报名未满2家,直接确定承租人的承租权。
三、租赁期限
1.租赁合同期限为1-3年。其他事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2.免租期:按公司管理规定减免装修期。
四、房屋租赁底价及租金收缴办法
1.租赁底价依据: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底价为起租价。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3.承租方按照每年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第一年度的年租金。每年租金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交清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
4.承租的企业和个人,如在竞租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自行放弃租赁资格,已交定金不予退还,抵扣拍卖佣金和合同缔约损失。
五、承租对象及报名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应交报名定金。
3.承租人是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
六、承租条件
1.承租人报名时需交定金,定金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川县农商行城区支行
账号:3305 0120 0000 00996
2.报名定金及佣金:佣金标准为年租金的2%,由承租人承担。若承租成功,报名定金扣除佣金后剩余部分不计息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若未承租成功,则招租人应在招租程序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定金。
3.租赁业态: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4.承租方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5.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七、信息发布媒体
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cnqc.gov.cn
八、签订合同要求
1.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企业的需法定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并加盖印章。
2.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为统一格式由甲方提供,不作修改。
3.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相关证明文件。
九、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乔庄镇浙金大道231号)。
3.竞租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14:30。
4.联系电话:0839-7204877 186-8391-8101何女士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