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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调整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调整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150100000100124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119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342号)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2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调整工程设计变更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3〕73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地方政府自筹及公路债券,出资比例为上级补贴、地方政府自筹36.80%,公路债券63.20%,招标人为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G5901呼和浩特绕城高速金河枢纽互通,向南与G59呼北高速共线4.3公里,在G59呼北高速K5+575处利用黄金大道分离立交桥设达赖营枢纽互通,经沙良物流园、黄合少镇、巨丰砖厂、朱亥村、老丈窑村,终点顺接呼乌交界已建成的呼凉丰一级公路。路线全长28.744公里,其中新建24.444公里,与G59呼北高速共线4.3公里。全线设置互通立交4处,其中,原位利用起点金河枢纽互通,在达赖营村、沙良物流园区、黄合少镇分别设置互通立交1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全线设置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处,其中路段管理分中心与达赖营养护工区同址分建,黄合少互通收费站房建工程与沙良互通同址合建。
本项目监控系统采用四级管理体制:内蒙古自治区监控中心-呼和浩特分中心-达赖营监控分中心-外场设备,其中自治区监控中心和呼和浩特分中心不在本项目范围内。
本项目收费管理体制采用四级管理体制,即自治区结算中心(不在本项目范围之内,考虑与其联网)—高路公司指挥调度监控中心(不在本项目范围之内,考虑与其联网)-达赖营收费分中心—各收费站。因黄合少互通地处水源保护地,不宜设置站级管理区,将黄合少收费站的站级管理并入沙良匝道收费站。
本路段通信设施构成分为四级: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服务中心(不属于本项目范围)—高路公司指挥调度监控中心(不属于本项目范围)—达赖营分中心—达赖营通信站。
本项目照明设施包含全线3处匝道收费广场及2处超限站照明。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198日历天(含联合设计,不含试运行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试运行期3个月。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全线通信、监控、收费、广场照明等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起讫桩号
工程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E1501000001001247001001
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调整工程机电工程施工
K0+000~K28+743.739
约28.744km
全线通信、监控、收费、广场照明等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5705.244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23.92.182:9010)。
4.2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3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零元。请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固化清单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图纸”。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招标人将通过该手机号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投标人应确保该手机号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交易平台操作手册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23.92.182:9010)—交易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交易平台-系统配置操作手册、交易平台-诚信入库操作手册、工程建设-交易乙方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办理方法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23.92.182:9010)——交易指南—数字证书”栏目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42.123.92.182:901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处(递交时间以最后一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5.3逾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42.123.92.182:9010/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在线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均应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因投标人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时间为自解密开始起10分钟,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5.5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42.123.92.182:9010/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登录。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或招标人另行通知的其他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42.123.92.182:9010/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查看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通过名单、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登录。
5.6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手册可以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23.92.182:9010)——交易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请及时关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bulletin;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5)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23.92.182:9010。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辅道126号
电    话:0471-2212197
邮    编:010010
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598810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87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A座1001、1003、1005、1006、1008、1010、1012
邮政编码:518033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471-6272160
电子邮件:hxewec@163.com
日    期: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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