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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际港务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WZC-2023—211
项目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病媒生物防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3个月
合同包2(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病媒生物防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3个月
合同包3(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病媒生物防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照执行)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照执行)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西安国际港务区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照执行)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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