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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平县大羊镇前魏雪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三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东平县大羊镇前魏雪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三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2023年东平县大羊镇前魏雪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三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302000169
交易编号:DP-ZC-20231026-01-01
项目名称:2023年东平县大羊镇前魏雪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三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117013万元
最高限价:375.117013万元
采购需求:新建钢架大棚66座,均为冷棚,拱梁间距是1.1米,棚间距2.5m,建设大棚总面积93840平方米(约140亩),大棚宽12m,拱棚总长度随地形增减;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
3、方式:请各投标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2858759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大羊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大羊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庙办事处迎春路55-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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