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医院奥林巴斯290胃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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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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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利辛县人民医院奥林巴斯290胃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3CGQT024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人民医院奥林巴斯290胃镜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志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519-523、525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彦全、马涛、尤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921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公告发布期限:2023年11月15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1月2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本项目未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12月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十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8807021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利辛县人民医院
地址: 利辛县淝河路与文州路交叉口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 3436 号千城大厦 7 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2.成交单位报价情况表。
利辛县人民医院奥林巴斯290胃镜采购招标文件.pdf
成交单位报价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
BZLX2023CGQT024号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人民医院奥林巴斯290胃镜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志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519-523、525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利辛县人民医院奥林巴斯290胃镜采购项目 品牌:奥林巴斯 规格型号: 1、电子胃镜(检查镜):一条; 2、景深:5-100mm; 3、弯曲角度:上 180°下,180°左:160°右 160°; 4、先端部外径:≤12.2mm; 5、插入部外径≤12mm; #6、防水设计,清洗时无需防水帽,减少意外防水浸入损坏风险; 7、钳子管道内径≥3.2mm; #8、具备附送水功能; #9、具备三挡软硬可调功能,方便医生操作减少病人痛苦; *10 需要与现在使用奥林巴斯 290 主机相匹配。 数量:1套 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彦全、马涛、尤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921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公告发布期限:2023年11月15日
3.开标日期:2023年11月2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本项目未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12月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十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8807021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利辛县人民医院
地址: 利辛县淝河路与文州路交叉口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 3436 号千城大厦 7 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2.成交单位报价情况表。
利辛县人民医院奥林巴斯290胃镜采购招标文件.pdf
成交单位报价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