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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电子证照智能打印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惠州市惠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就“惠城区电子证照智能打印系统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城区电子证照智能打印系统项目
  二、采购预算:100,000元
  三、服务商资格: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截图及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限(3天):本采购公告自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北京时间,下同)。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时30分。
  (三)提交材料:提交相关方案及报价材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
  (四)组织评标:由我局牵头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标,对投标人团队实力和项目业绩,以及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评估,择优选定服务商。结果确定后,将在惠州市惠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频道公告信息,并通知投标联系人。
  (五)投标人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投标文件包含项目报价、相关的资格证明、业绩证明文件等。
  联系人:陈奕杰
  电话:7809207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
       附件:电子证照智能打印系统项目(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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