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关于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工程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其他类)的采购结果公示[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关于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工程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其他类)的采购结果公示[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公告类型:中标公示
二、项目名称: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工程玻璃钢夹砂管采购
三、项目编号:GCJSFGSCG-2023030
四、项目性质:企业自主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七、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
八、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四楼)
九、中标结果:
1、中标供应商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元)
1
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再生水厂进厂主干管工程玻璃钢夹砂管采购
浙江华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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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公示:①中交二航局八堡船闸项目的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②嘉兴联合污水外排一期泵站及管线大修工程;③浙江水和建设有限公司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
十、评标委员会名单:洪超超、郎涌、胡雄杰、薛雄伟、胡小军、林恩伟、吴建兵。
十一、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100892,0577-88100267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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