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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S-G-F-230108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11,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河区、乌拉特后旗剖面样点 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8,59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临河区、乌拉特后旗剖面样点 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18,5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2(乌拉特前旗部分剖面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69,6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乌拉特前旗部分剖面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69,6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3(乌拉特前旗部分剖面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69,6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乌拉特前旗部分剖面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69,6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4(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林草地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9,6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林草地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59,6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5(临河区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1,4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临河区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21,4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6(临河区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1,4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临河区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21,4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7(临河区部分耕地、全部园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10,6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临河区部分耕地、全部园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10,6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8(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1,4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21,4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9(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1,4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9-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21,4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10(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1,4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21,4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11(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1,4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21,4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12(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园地表层样点、乌拉特后旗全部耕园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4,43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2-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园地表层样点、乌拉特后旗全部耕园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54,43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河区、乌拉特后旗剖面样点 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乌拉特前旗部分剖面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乌拉特前旗部分剖面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4(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林草地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5(临河区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6(临河区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7(临河区部分耕地、全部园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8(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9(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10(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11(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12(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园地表层样点、乌拉特后旗全部耕园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河区、乌拉特后旗剖面样点 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2(乌拉特前旗部分剖面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3(乌拉特前旗部分剖面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4(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林草地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5(临河区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6(临河区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7(临河区部分耕地、全部园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8(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9(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10(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11(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12(乌拉特前旗部分耕园地表层样点、乌拉特后旗全部耕园地表层样点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要求:承担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为保证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分析的时效性,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1个包。为了保证制样与检测分开,制样实验室不能参与本实验室制样土样的实验室投标。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林业和草原局十二楼)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地址: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局大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办团结北路(紫藤花园办公楼3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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