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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该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韩侯大道南侧、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北侧(市德园院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59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62亿元。(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1.5 亿元;
2.1.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经发包人批准并由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 其他: (1)质量标准:合格,确保取得“扬子杯”;
(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淮安市留置中心扩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人保留因使用功能需要调整工程建设内容和范围的权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注:如申请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年12月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12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9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本单位职工。
3.9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5 日至 2023年12月12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9时30分。
7.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申请人不需要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资格预审现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投标登记预留电话须保持畅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26号国联集团9楼910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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