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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宁陕县国有资产处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财政局委托,经采购人申报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宁陕县国有资产处置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ZC((F)2023-10
2、项目名称:宁陕县国有资产处置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0万元。      
5、项目概况:采购一家经验丰富,专业性强,懂商务包装运营的专业拍卖公司;在各个法定时间节点内完成采购单位委托的具体的标的物拍卖工作,不以任何理由拖延合同确定的约定事项。采购标的物详细情况见谈判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用途:公产拍卖
8、合同履行期限:2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2信用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1.3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①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1.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生产安全、服务或履约问题及其它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
2、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或其它证明材料:
2.1具有拍卖资质证书;
2.2具有拍卖师证书的专职人员3人以上,且注册于投标所在的拍卖公司;
2.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出具谈判会议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安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转发《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3〕6号)。
四、报名注册与获取谈判文件:
1、报名注册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12月5—8日18:00止。
2、获取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谈判文件售价:0元。
5、获取文件操作办法:
5.1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ak.sxggzyjy.cn/),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报名信息。
5.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法进行线上操作,导致参与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远程不见面招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网站没有的或者与网站说明不一致的操作流程,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为准;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5: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4日15:00分(北京时间)。
3、谈判会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但投标产品属于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品目清单内的,从其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企业内部有失信人员或司法机关列入“老赖”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陕县财政局
地    址:宁陕县长安东街2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陕县长安东街2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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