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新竹路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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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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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乐山市新竹路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采购 | 项目编号 |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乐山市 | 公告日期 | 2023-12-05 |
采 购 人 |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89.775万元,按照《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钻孔对应基价下浮10%;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包数 | 共1包 |
项目概述 | 详见文件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7.2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元人民币/份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1.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如有)、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以上资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LSCT0833@163.com邮箱,原件在开标前提交或邮寄至我公司(不递交或邮寄,视同报名无效)。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28号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2-26 10:30:00 | ||
开标时间 | 2023-12-26 10:30:00 | ||
开标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28号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