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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273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文铭众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中路73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3栋3层3号营业房 39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文铭众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餐饮服务 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 成交供应商需为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提供早、中、晚等餐饮烹饪及临时性增加的餐饮服务;负责食堂内及食堂周边的清洁卫生、炊具及餐具的清洁卫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并负责食堂各类食品(食物和烹饪辅材)和用品验收、保管和使用。 1、为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提供早、中、晚等餐饮烹饪及临时性增加的餐饮服务。 2、早餐时间为:8:00-8:50;午餐时间为:12:00-13:00;晚餐时间为:18:00-19:00;涉及时间调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负责餐厅各类食品(食物和烹饪辅材)和用品验收、保管,负责每周菜谱的制定等。 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394,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清云、樊华(采购人代表)、张雨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遂宁市财政局;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同级财政部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54号4楼4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079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079评审情况表.rar
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磋商文件(2023112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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