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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第2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单位: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3-12-25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2-440608-04-01-320129
投资项目名称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深国际·佛山高明先进制造与空港供应链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第2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大成路以南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57471.04m2,总建筑面积184361.89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403638.78m2,包括 1#(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2#(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3#(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4#(仓库、厂房及配送中心) 、5#倒班楼、6#卸货平台、7#坡道及设备房、8#坡道及设备房、9#门卫、10#门卫。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 5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2月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7 月 23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证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最高投标限价
 565,470,427.99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供排水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排水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5月至 2023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5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3.00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建安费4.00亿元(或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2)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总建筑面积(或各单体建筑面积之和)为准;如竣工验收备案表未载明总建筑面积(或各单体建筑面积)的,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建筑面积顺序认定。
(3)建安费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为准。
(4)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EPC项目业绩,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EPC项目的施工部分仅由一家单位独立完成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投标人业绩要求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3.00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建安费4.00亿元(或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2)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总建筑面积(或各单体建筑面积之和)为准;如竣工验收备案表未载明总建筑面积(或各单体建筑面积)的,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建筑面积顺序认定。
(3)建安费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为准。
(4)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EPC项目业绩,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EPC项目的施工部分仅由一家单位独立完成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4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12月25日 9  时 30  分。
1.2 开标时间: 2023 年12月25日 9 时  30 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默认开标结果。如投标人采用纸制投标保函(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完投标担保后即可离开。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5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深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诚德路1号美的置业写字楼9楼  
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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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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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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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862086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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