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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乡永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乡永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SG0110G231201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乡永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方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宝兴乡永兴村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方发改审批[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方正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方正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乡永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宝兴乡永兴村
2.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收集管道共计约8810m,管径DN20O-DN400,管材选用PE排水管。配套新建检查井220座。配套新建用户排出管道共计约9000m,管径DN100,管材选用PE排水管。新建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座。
2.4计划工期:2024年1月2日开工,2024年3月2日竣工(工期6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标准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材料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机械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劳务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3年9月-11月)的社保记录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3.5.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6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451-57116064
招标人:方正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方正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亮
电话:0451-88563377
电子邮箱:hljjx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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