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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宜秀经开区智慧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安庆宜秀经开区智慧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内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庆宜秀经开区智慧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码:2311-340811-04-01-862299。
三、项目建设单位: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 安庆市宜秀区开发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停车场总占地面积约 25279.3 m(约37.9亩),停车位共 807个(含充电桩车位 324个),其中A-7 地块占地 20010 m,停车位 640个;B-5地块占地2868.1m,停车位 91个;C-3 地块占地 2401.2 m,停车位 76 个。建设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箱式变电站、充电桩、车棚光伏及储能系统、移动式管理房等配套服务设施。2、新设路边泊车位共 2627 个,划定泊位标线,新建路边智慧监控及监控中心,购置及安装平板车位锁、智能泊车地磁、收费扫码告示牌及配套软件系统平台等。3、新设公共充电桩 299 个,分布在园区内等16 个地点。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 11120.27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其中:包括银行融资) 。
七、项目建设期限:12 个月。
八、注意事项:
(二)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三) 严格按照国办发 (2007) 6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的“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请项目单位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一) 本项目请及时办理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手续。
(四)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令 712 号) 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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