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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第三中学宿舍智能化系统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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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第三中学宿舍智能化系统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石狮市第三中学宿舍智能化系统项目(二次招 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ZJWZB2023034-1 。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 口数量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投标 保证金所属行业
11-1智能化系统项目1项904506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0000元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息安全产品:无;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 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 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 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 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采购包1:本项目 本项目不专门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 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2 月 04 日08时00分
至2023年 12 月 08 日 17时30分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 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 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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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7.1、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 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
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保。
7.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7.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7.4、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开户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招标代理公司的 银行帐户内。以到账为准,不接收现金、现金缴款和汇票。
户名: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000019637167012
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安支行
7.5、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6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
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
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7.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 个日历日。
7.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投标人被评委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6)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7)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9)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0)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年12月 月26日 日09时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 西辅路801号 号7楼)楼)。
8.3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信息发布媒体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招标信息发布媒 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无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彭泽县马当盛达电脑店江 西省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无
(本页无正文,为《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马当支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14-986201040002240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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