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义乌机场安检X射线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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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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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义乌民用航空站
项目名称: 2020年义乌机场安检X射线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0年义乌机场安检X射线机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安检旅客托运行李双视角双通道X射线机(CMEX-DDT8380A)两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符合以上2台安检X射线机参数,同时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仅2个生产厂家,分别是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盾安民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原公安一所)。 (二)由于上述2台安检X射线机必须接入现有的安检分层管理系统(由北京中盾安民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组网使用,目前义乌机场使用的所有安检机和安检分层管理系统都是由北京中盾安民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原公安一所)生产。由于各厂家研发的安检分层管理系统在X光机图像格式、部署算法和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都不相同,故导致现有安检分层管理系统无法兼容接入其他品牌产品。如果采购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安检机,必须再采购一套分层管理系统(报价约90万元)单独组网判图,需增加相关的配套管理人员和办公场所,造成不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浪费。 (三)2021年4月14日我站组织了对2台安检X射线机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认定其他品牌安检机无法接入现有安检分层管理系统正常组网使用,认定北京盾安航服科技有限公司系北京中盾安民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商为本次采购唯一的供应商,专家组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北京盾安航服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7层713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18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义乌民用航空站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79-85669320
地 址: 义乌市北苑街道民航路2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义乌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骆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9915066
传 真: /
地 址: 丹溪北路6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020年义乌机场安检X射线机项目.pdf
101.9 KB
采购人: 义乌民用航空站
项目名称: 2020年义乌机场安检X射线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0年义乌机场安检X射线机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安检旅客托运行李双视角双通道X射线机(CMEX-DDT8380A)两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符合以上2台安检X射线机参数,同时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仅2个生产厂家,分别是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盾安民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原公安一所)。 (二)由于上述2台安检X射线机必须接入现有的安检分层管理系统(由北京中盾安民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组网使用,目前义乌机场使用的所有安检机和安检分层管理系统都是由北京中盾安民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原公安一所)生产。由于各厂家研发的安检分层管理系统在X光机图像格式、部署算法和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都不相同,故导致现有安检分层管理系统无法兼容接入其他品牌产品。如果采购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安检机,必须再采购一套分层管理系统(报价约90万元)单独组网判图,需增加相关的配套管理人员和办公场所,造成不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浪费。 (三)2021年4月14日我站组织了对2台安检X射线机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认定其他品牌安检机无法接入现有安检分层管理系统正常组网使用,认定北京盾安航服科技有限公司系北京中盾安民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商为本次采购唯一的供应商,专家组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北京盾安航服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7层713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18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义乌民用航空站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79-85669320
地 址: 义乌市北苑街道民航路2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义乌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骆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9915066
传 真: /
地 址: 丹溪北路6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020年义乌机场安检X射线机项目.pdf
101.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