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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宣传部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年度合作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DY-202104160034-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宣传部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年度合作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1041600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年度合作项目 广告服务 不少于60条视频报道;不少于9个专题汇报,指派专人负责雨花区合作事宜的对接和宣传服务。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日常宣传
每周4期(内容待定)
时长2.5分钟

30000
1
30000
增值服务
2
新闻专题
三高四新战略、长株潭一体化、品质洁净雨花、物业管理等
共9期,每期5分钟左右

20000
9

180000

3
长沙观察
配合长沙新闻推出深度文章
12篇

10000
12

120000

4
直播
网络直播
2场

10000
2
20000

5
长沙新闻视频号
短视频
2条

10000
2
20000

6
智慧长沙
雨花区相关图文推送


29600
1
29600
增值服务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万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16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供应商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日常宣传。聚焦雨花区经济建设亮点,以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政策发布、重大活动和亮点事件为主题报道内容,进行及时、准确、深入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呈现雨花区高质量发展全景,每周对雨花区的新闻宣传不少于4期。
2、专题汇报。年度合作期间,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在《长沙新闻》或《晚间新闻》栏目,以产业项目建设年、营商环境优化年等为主题,推出9期专题汇报,每期5分钟左右。持续聚焦的具体内容包括:三高四新战略、长株潭一体化、品质洁净雨花、物业管理、社会治理、党史教育等。
3、年度合作期间在《长沙观察》微信公众号同步配合《长沙新闻》推出12期深度文章。
4、视频号精心策划两期左右的节目,力求影响力、关注度。
5、就雨花区如何在加速推进长株潭一体化,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干好“十四五”开局等重点内容,策划执行两场活动直播。
6、全媒体推广:精选雨花区部分优质新闻题材,运用视频剪辑、专栏推送、图文、H5等方式,在长沙新闻频道、长沙政法频道、长沙观察、智慧长沙APP、新闻频道新媒体、政法频道新媒体等长沙广电全媒体平台上广泛播发。
7、舆情处理引导:长沙广电旗下全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新闻频道、长沙政法频道、智慧长沙APP、新闻频道新媒体、政法频道新媒体)关于雨花区的重大舆情监管,对涉及雨花区的重大敏感舆情,及时处置应对,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8、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在合作期间对雨花区进行视频报道不少于60条;专题汇报不少于9个。
9、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指派专人,负责雨花区合作事宜的对接和宣传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50%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待乙方完成整个项目执行且甲方完成验收后,再支付剩余50%款项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 (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43189999101000361090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承担专题报道原创内容制作、播放,新媒体作品的策划、制作、发布,贴身式媒体咨询服务、活动内容策划与执行等全部服务。
2.提供7*24小时的项目推进咨询服务。
3.提交本次项目合作完整的资料、总结材料。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服务存在缺失,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项目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的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的监督,甲方根据合同、附件及保障承办项目效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乙方应及时给出明确答复和处理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利用本次活动及相关资料进行任何宣传推介活动。
3、甲方需要明确专人负责,该代表作为与乙方的主要联络人,并与乙方沟通、交流各种与甲方活动有关的信息。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条款所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涉及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相应的许可或批准。
2、乙方应制定一名执行人员,由该代表作为与甲方的主要联络人,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与甲方沟通、交流各种与甲方活动的有关信息。
3、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组织、管理及现场协调工作。
4、无论本合同在有效履行期或终止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委托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甲方的信息和资料。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自觉、全面地履行本协议,共同保障协议的顺利执行。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协议,则无法履行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终止协议执行,并退还未执行部分的款项。
3、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
4、乙方确保按本协议播出约定的所有内容,甲方可根据第三方监播单,若发现有漏播、改变播出时段的情况,乙方承诺按“错/漏一补二”的原则,在同一时段补偿甲方。
5、乙方确保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宣传成品均无著作权纠纷,如因著作权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1号楼B413 地址: 湘府东路一段989号

法定代理人: 余宏卿 法定代理人: 欧阳平章

委托代理人: 丁娜娜 委托代理人: 桂美玲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2777262

传真: 0731-85880468 传真: 0731-8277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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