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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至聊城(豫鲁界)高速公路濮阳段工程投资人招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至聊城(豫鲁界)高速公路濮阳段工程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濮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濮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操作模式
2.1 项目概况
起点位于濮阳市南乐县千口镇东侧,设置千口枢纽互通与南林高速公路交叉,路线向南布线上跨永顺沟及G341,在巩营乡东下穿郑济高铁,向南经清丰县巩营乡东、瓦屋头镇东,终点于台辉高速设置枢纽互通交叉,顺接在建的阳新高速,路线全长约37.072公里。
该项目主要工程量:
枢纽2处、服务型互通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主线大桥382米/2座,中、小桥337米/6座,分离式立体交叉1910米/34座,下穿高铁1处,面层约83.4万平方米,以及路基土石方、防护工程等。
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一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和路基1/100,其他有关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条文执行。
本项目拟定工期3年,投资估算总金额约43.27亿元。(最终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濮阳至聊城(豫鲁界)高速公路濮阳段工程的投资人。
2.3 操作模式
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19年末总资产5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16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 9 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35亿元;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出具有承诺书。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近五年内(近五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设合同额达到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大型投资建设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或投资)合同(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显示合同金额,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1)款、3.1(5)款要求;
②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且满足3.1(2)款、3.1(3)款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3.1(4)款要求;
④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均应满足3.1(6)①款要求;
⑤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3.1(6)②款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0日 09时30分,地点为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4、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黄河中路25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15670168099
监督部门: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3-462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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