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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智慧安防小区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智慧安防小区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已由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智慧安防小区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经审字【2021】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支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智慧安防小区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的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的建设内容:经开区190个小区建设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共涉及前端设备、汇聚端网络设备、公安平台服务器、互联网+服务器、小区公安边界服务器、系统后台搭建、公安视频安全边界服务器、实有单位开发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设计开发等内容。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8月底完工(具体开竣工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6.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2 招标范围: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智慧安防小区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即可:
3.1.1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3.1.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壹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3投标人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壹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企业的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电气或机电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能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的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的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
       3.1.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联合体投标时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单位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前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施工资质的企业。(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0 10:00至2021-05-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兴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东19号院7号楼3单元3-602(南)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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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0313-757862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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