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度明中都遗址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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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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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2021-2023年度明中都遗址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gc202104-258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 |
| 地址 | 府城镇东华路109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高速时代广场C2 32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郭工:1395517432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5月18日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鑫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中标价(元)/费率(%) | 929993.26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青青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证书名称 | 城市园林工程师 | |
| | 证书编号 | 20151402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达到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 3469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 ||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评委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